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細則
汕尾市教育局格子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有關學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23〕14號)、《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考〔202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高中教育實際,為認真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優化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布局,深化育人方式和課程改革,滿足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引導普通高中學校科學合理定位,分類分層建設,推動形成普通高中多樣化優質特色發展新格局。
二、招生對象
符合《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方案》中規定的招生對象及各類高中招生錄取的報考條件,同時符合招生學校自主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
三、招生計劃
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錄取,分理工人文類特長生、藝體類特長生、港澳臺班等三類招生計劃。理工、人文類特長生主要是招收具有人文、數理、科技等方面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的學生;藝體類特長生主要是招收具有美術、音樂、體育、舞蹈、傳媒等方面特長的學生;港澳臺班是招收港澳臺戶籍的學生。
四、申報程序
各普通高中學校應根據自身特色、辦學定位、基礎、條件、優勢與業績,申報自主招生計劃。填報《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申報表》,并報至市教育局基信科(縣區屬學校需經所屬教育局蓋章后報送)。市教育局將根據各地各學校申報情況和我市實際,加強統籌安排,另文下達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
五、招生程序和辦法
(一)藝體類特長生招生
1.招生簡章。2024年普通高中藝體類特長生自主招生學校可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的招生簡章,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開展招生宣傳。
2.考生報名。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藝體類特長生招生,以考生志愿為依據,填報相關志愿視同報名參加汕尾市普通高中藝體類招生校際聯考(簡稱“術科校際聯考”)或相關面試。
3.考核方式。經批準可招收體育、音樂、美術、舞蹈、書法、表(導)演、播音(主持)等特長生的普通高中學校,統一由汕尾市招生考試中心牽頭相關學校組織開展汕尾市普通高中藝體類特長生招生校際聯考。具體考核要求標準、考試事項等另文通知。
4.志愿填報。報考2024年普通高中藝體類特長生須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報考普通高中藝體類特長生最多可填報三個學校志愿(不設級差分),須為同一術科類型。
5.錄取工作。(1)普通高中體育、音樂、美術、舞蹈、書法等特長生的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不設級差”的原則,根據填報該校志愿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滿為止,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則一并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術科校際聯考成績組成,計算方式為:考生綜合成績=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60% 考生術科校際聯考成績×(中考總分值÷術科校際聯考總分值)×40%。(2)表(導)演、播音(主持)等特長生的錄取,按面試合格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為止,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則一并錄取。(3)被錄取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10分,術科校際聯考成績不低于藝體類特長生錄取資格線,考生在提前批次被錄取后不再參加后面招生批次的錄取。
6.已錄取的藝體類特長生,原則上按照錄取的特長生類別就讀特長生班。
(二)理工、人文類特長生招生
1.招生簡章。2024年普通高中理工、人文類特長生自主招生學校根據自身辦學目標、定位和特色自行制定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要求的招生簡章。各招生學校須在本校的招生簡章中明確招生類別、項目、計劃、報名條件及測試方式、內容、成績評定、錄取規則等;明確自主招生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被錄取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能低于當年度該校第一批次普通生(民辦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投檔分數線;明確班級編排、課程特色、師資力量、培養方向等。各校的招生簡章須報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公布實施。
2.考生報名。意向報考理工、人文類特長生自主招生的考生,須按各招生學校招生簡章中明確的報名方式、要求進行報名。各招生學校組織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確定本校理工(人文)類特長生自主招生候選考生名單,并由各招生學校向市教育局報名參加汕尾市普通高中理工、人文類特長生綜合能力考核。
3.考核方式。各招生學校理工(人文)類特長生自主招生候選考生名單,由各招生學校根據本校招生簡章組織考核后確定,候選考生數量原則上在該類招生計劃1倍以上、3倍以下;進入招生學校理工(人文)類特長生自主招生候選考生名單的考生,須參加汕尾市普通高中理工、人文類特長生綜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學生的創新潛質和學科特長,由市教育局組織在全市安排統一時間進行,具體考試有關事項另文通知。
4.志愿填報。報考2024年普通高中理工、人文類特長生須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理工、人文類特長生最多可填報1個學校志愿。
5.錄取工作。(1)普通高中理工、人文類特長生根據填報該校志愿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錄滿為止,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則一并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組成,計算方式為:考生綜合成績=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35% 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中考總分值÷綜合能力考核總分值)×65%。(2)考生在提前批次被錄取后不再參加后面招生批次的錄取。
(三)港澳臺班招生
1.考生報名。汕尾市2024年普通高中港澳臺班招生,以考生志愿為依據,填報相關志愿視同報名參加面試。
2.考核方式。港澳臺班招生由招生學校根據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的招生簡章組織開展面試工作。
3.志愿填報。報考2024年普通高中港澳臺班招生計劃,須在提前批次填報志愿。具有港澳臺戶籍的考生方可填報港澳臺班志愿,各初中學校要指導考生正確填報,避免誤填對考生中考錄取造成不利影響。
4.錄取工作。(1)港澳臺班的錄取,按面試合格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為止,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則一并錄取。(2)被港澳臺班錄取考生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80分,考生在提前批次被錄取后不再參加后面招生批次的錄取。
(四)剩余招生計劃處置
學校未完成的提前批招生計劃納入第一批普通生招生計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經批準具有開設自主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應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好202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
(二)嚴明招生紀律。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轉類別;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資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違背學生意愿擅自替學生(家長)代填志愿或篡改志愿,一旦有學生或家長投訴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三)完善培養機制。招生學校要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培養水平,加強對特長生、特色班學生的跟蹤培養。
(四)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要求以及擾亂招生工作秩序、影響教育教學的行為。對違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九個嚴禁”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扣減招生計劃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