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2023年秋季小一學位申請材料的具體說明
鹽田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一)戶籍資料
若申請學位的兒童與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證、結婚證等親子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若父母離異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監護一方的相關資料,但同時還要提供離婚證明或死亡證明。
(二)住房證明資料
1.屬于自購房的
(1)提供房產證明的,用途必須為住宅(含商務公寓),產權人須為父親或母親或父母共有,產權房產權份額須大于50%(不含50%);(2)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抵押銀行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3)提供其祖輩在學區內自有合法房產的,該兒童及父母的戶口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的產權房不予認可。(4)已轉讓的房產不予認可。
2.屬于租房的
(1)租期要求按“五、學位申請資料”中的“住房證明材料”的要求執行,全區不認可合租房。(2)必須是鹽田區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住宅或商住兩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場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輩,該兒童及父母須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在同一戶口本上,其它親戚朋友為承租人的租賃憑證或與房東私簽租房協議不予認可。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輩房、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體宿舍的
(1)屬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輩房的,需提供社區居住登記證明材料(深戶自主填報,非深戶提供《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2)屬于軍產房類別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開具的證明;(3)屬于集資房類別的,應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4)自建房屋居住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于“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5)住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鹽田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材料;(6)屬于集體宿舍類別的,提供父母單位集體宿舍來源證明(宿舍建房許可證或單位名下房產證或單位名下租賃憑證等來源證明的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父母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或社保清單、社區居住登記證明材料(深戶自主填報,非深戶提供《深圳經濟特區居住登記查詢單》)。
(三)社保資料
社保資料的提供方法如下:1.若父母一方或雙方是深戶,不需要社保資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證;2.若父母雙方為非深戶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參保的社保資料;3.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深圳參加社會保險,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發放的退休證和退休前在深圳繳納社保連續滿1年以上的社保清單。
(四)非親生父母撫養或監護的適齡兒童入學資料提供方法
屬于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關系證明及收養人的相關資料;屬于監護關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及監護人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