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
荔灣區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管理要求,規范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2021〕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等教育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區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區招生考試委員會統籌協調全區招生工作,區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公辦初中招生工作。各學校要從招生口把關做好控輟保學第一步,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做好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情況排查,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
(二)堅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原則。各學校要嚴格按照《2023年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見附件1)進行招生,按照《2023年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2)組織實施。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初中每班不能超過50人,并按隨機編班原則做好學生編班工作。學校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等情況出現。
(三)堅持陽光招生原則。公辦初中一年級主要采用電腦派位方式招生(見附件3)。全體小學畢業生在畢業學校報名,在組內按志愿順序填報本組的所有初中,然后通過電腦派位分配到初中就讀。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1學生:具有廣州市戶籍,在荔灣區小學畢業的學生。
(二)對象2學生:符合政策性照顧的非廣州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三)對象3學生:經審核通過,戶籍在荔灣區需要返回荔灣區升學的小學畢業生。
(四)對象4學生:荔灣區小學畢業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或持證的適齡兒童少年),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適齡兒童少年持有荔灣區辦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證;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有合法穩定工作,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等佐證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能提供在荔灣區實際居住地的房產證或購房全額發票和購房協議,或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荔灣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等佐證材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五)對象5學生:符合條件的承租人適齡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廣州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荔灣區租賃的房屋作為唯一居住地,能提供住建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記備案等佐證材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房屋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六)對象6學生: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根據《關于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實施辦法>(2022年修訂)的通知》(荔教規〔2022〕1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的通知》(荔教〔2023〕12號)等文件要求,經申請審核通過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辦法
1.公辦初中一年級主要采用電腦派位方式招收符合對象1至5學生。
2.廣州市第四中學初中逸園校區、廣州市真光中學初中部嶺南校區、廣州市荔灣區西關廣雅實驗學校南岸路校區按照相關規定優先招收具有廣州市戶籍的業主子女就讀。
3.廣州協和學校初中部原則上對口招收廣州協和學校小學部畢業生。
4.部分區屬學校利用空余學位按積分從高到低方式招收符合對象6學生。
四、各類學生資格認定
1.對象1學生,根據學籍數據與戶籍信息進行批量自動審核,特殊情況由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審核。
2.對象2學生,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自身條件結合政策性照顧要求,向畢業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及申請,學校初審后報荔灣區教育局審核。
3.對象3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學生學籍信息表和戶籍證件等材料到荔灣區教育局辦理。
4.對象4學生,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畢業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及申請,學校初審后報荔灣區教育局審核。
5.對象5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學生學籍信息表、租賃合同及登記備案和戶口簿等佐證材料到荔灣區教育局辦理。
6.對象6學生,根據市、區有關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政策,向來穗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7.跨組生,符合“人戶一致”的小學畢業生,因畢業小學對應中學組別與現戶籍地對應中學組別不一致,可申請跨入戶籍地對應中學組別進行電腦派位。在規定時間內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畢業學校提交相關材料及申請,學校初審后報荔灣區教育局審核。
8.殘疾生,主要指因跛殘等影響正常行走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畢業學校提交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殘疾鑒定書或由市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及申請,學校初審后報荔灣區教育局審核。荔灣區教育局審定后,安排到相對近的學校就讀。各招生及畢業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的《關于加強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隨班就讀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通知(粵教基〔2020〕29號)做好隨班就讀學生的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招生責任。區教育局成立區初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統籌、部署初中招生工作。各初中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操作程序,做好日常招生管理工作。
(二)積極宣傳引導,平穩有序實施。各校要做好初中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及時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政策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關心、理解和支持,確保招生各環節平穩有序。
(三)強化招生紀律,依法依規招生。各校要嚴格規范招生程序,嚴格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六項規定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嚴禁出現《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見附件5)中列舉的違規行為,確保陽光招生、廉潔招生。若發現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投訴電話:81958161 (監察審計科)
81946092 (應急管理科)
81942281 (基礎教育一科)
81949997 (招生考試辦公室)
附件:1.2023年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
2.2023年荔灣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3年荔灣區小學畢業生電腦派位分組
4.2023年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學生清單
5.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