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深圳大學一帆~整理
根據教育部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深圳大學2025年將開展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學生,由所在中學推薦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入學考試,成績合格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和所在省(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審核者,可免于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進入我校學習。
一、招生條件
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中具備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身體條件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人數
招生專業 | 測試語種 | 招生計劃 |
日語 | 英語或日語 | 0-10人 |
法語(法英) | 英語或法語 | 0-10人 |
德語(德英) | 英語或德語 | 0-10人 |
西班牙語 | 英語或西班牙語 | 0-10人 |
(一)以上計劃為暫定人數,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調整,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各專業每學年平均收費情況詳見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住宿費為800-1500元/學年(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批準數為準)。
(三)測試語種指以該語種參加我校外語類保送生考試,考生僅可選擇一種語言參加考試。
三、報名辦法
網上報名。報名時間:考生須于2025年1月7日17:00前完成報名。
(一)填寫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網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bssbm/),填寫、提交并打印《深圳大學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并交所在中學填寫推薦意見與確認蓋章。
(二)按照要求以照片形式上傳以下材料(不需要遞交紙質材料):
1.《深圳大學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其中附加材料含測試語種確認(必填)(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系統將自動生成申請表。申請表應由檔案所在中學出具意見和每頁加蓋公章、考生本人簽字后,再次通過報名系統上傳);
2.二代身份證(必填;有效期內,正反面均需上傳);
3.中學教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單證明或復印件(必填;須加蓋中學公章);
4.申請人其他獲獎材料(非必填;市級或以上等級獎項,如外語類比賽獲獎證書復印件)。
備注:學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若報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根據考生報名材料,由我校外語類專業招生考試專家進行初審,通過者獲得考試資格。參加考試的考生初審結果,考生可在陽光高考報名系統查詢,通過資格審查的學生須于規定日期內登錄報名系統確認考試資格(如考生不確認,則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類別 | 時間要求 |
上傳報名材料 | 2025年1月7日前 |
初審結果公布時間 | 2025年1月15日前 |
網上確認參加考試 | 2025年2月14日-18日 |
測試 | 2025年2月22日 |
(二)測試
測試時間:2025年2月22日(結束時間視考試人數而定)。
測試方式:現場面試。
面試地點:深圳大學粵海校區,面試具體安排詳見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于2月中旬發布的外語保送生選拔測試須知。
測試內容:
招生專業 | 測試內容 |
日語 | 英語或日語 |
法語(法英) | 英語或法語 |
德語(德英) | 英語或德語 |
西班牙語 | 英語或西班牙語 |
(三)錄取原則
根據面試成績,依據考生志愿,結合考生提交材料擇優擬錄取。
(四)錄取辦法
1.考核結束后,我校將根據考核成績及考生申報專業志愿的情況,參考提交材料,確定考核合格名單和擬錄取專業,并于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測試合格考生須在規定時間與我校確認擬錄取資格,如不確認則視為放棄擬錄取資格,詳細要求見保送生測試擬入圍名單公示。
2.我校將公示無異議名單報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
3.對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者,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五、新生獎勵計劃
(一)國際交流資助:經申請并入選我校國際交流項目者,可獲最高3萬人民幣的資助。
(二)法語(法英)專業保送生建議修讀外國語學院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法英雙語)微專業,日語、德語(德英)、西班牙語專業保送生根據考生意愿可自主選擇就讀外國語學院相應微專業。GPA3.5及以上的保送生可在第4學期申請免試進入英漢高級口譯微專業或區域國別學微專業學習。非法語(法英)專業的保送生,如修讀國際組織人才培養(法英雙語)微專業,建議大一修讀法語(二外)。
(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提供一次修讀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的機會(須滿足學校及專業所要求的申請基本條件,如無掛科記錄等)。
(四)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等專業教師擔任新生學業導師。
六、有關規定
(一)我校外語類專業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小語種以外的相關專業。可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輔修。
(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2025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三)請務必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并根據要求做好有關工作,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四)考生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我校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復查等。
七、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
(一)招生咨詢部門:
1.深圳大學外國語學院
咨詢電話:0755-26732702
電子郵箱:shuowang@szu.edu.cn
2.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深圳大學粵海校區匯元樓339
咨詢電話:0755-26536235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szu.edu.cn
(二)深圳大學紀檢(監察)室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并接受相關信訪舉報。相關投訴需要實名制,并通過電子郵件以書面或者附件形式詳述投訴的目的和證據等。
監督電話:0755-2267 1162
電子郵箱:jiwei@szu.edu.cn
八、附則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辦公室。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