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徐州市區小升初招生工作細則
徐州市教育局格子
各區教育(教體)局,局直屬各有關學校,市區有關民辦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開展陽光招生工作的要求,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徐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保證市區(不含銅山區、賈汪區,下同)初中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報名
(一)報名時間
1.第一階段報名。①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8日至30日由所在小學組織線上報名,7月2日前完成確認和上報工作。②市區戶籍從外地返回就讀的和符合外來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非市區小學應屆畢業生,6月29日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或相關民辦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及確認。
2.面向特定區域電腦派位招生報名。①符合條件并選報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6月25日到對應學校進行現場報名。②符合條件并選報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6月25日到擷秀初中現場報名。
3.第二階段報名。7月8日,電腦派位未錄取的學生到所屬施教區公辦初中報名。
(二)報名材料
1.市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到初中學?,F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學生小學畢業證(非市區小學畢業生);④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初中的,還須提供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以下統稱房產證)。
2.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初中學校現場報名或現場審核時須持材料:①學生父母的居住證、身份證;②家庭戶口簿;③父母在徐州市經商務工證明(經商人員出具經營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具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工期已滿半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其他從業人員出具自謀職業已滿半年以上的證明材料);④學生小學畢業證(非市區小學畢業生);⑤選擇施教區內公辦初中的,還須提供父母在市區現居住地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證明(已購房產的出具房產證、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賃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
(三)報名要求
1.每位學生在不同階段只能選報1所民辦初中或1所公辦初中,民辦初中與公辦初中不能兼報。所有報名經學生家長簽字確認后,不得修改。
2.學生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或參加現場材料審核(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因未按要求辦理導致無法入學的,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二、招生錄取
(一)第一階段錄取
1.公辦初中錄取。7月3日,公辦初中對報名學生進行線上資格審核。7月4-5日,線下資格審查。7月6日下午,公布錄取名單。
2.民辦初中錄取。7月6日下午,錄取并公布錄取名單。①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②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③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在保證小學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額且多余名額少于報名人數的,也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3.面向特定區域電腦派位錄取。
(1)部分公辦初中電腦派位錄取。6月27日下午3點,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初中部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2)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錄取。6月27日下午3點,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二)第二階段錄取
7月8日,公辦初中對返回施教區報名的學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按照戶籍、房產與實際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排序補錄,學額已滿的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7月10日,公布錄取名單。
(三)特殊情況學生統籌安排。施教區審定需統籌安排的、未按時報名的、因學位不足無法接收的等特殊情況學生,7月11-12日,到市(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
(四)錄取說明。按照招生錄取時序,所有學生一經錄取不得再選報其他學校。
三、市區戶籍學生公辦初中施教區確認辦法
(一)學生法定監護人有房產的
1.學生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學生監護人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2.學生監護人有多處房產的,按監護人戶籍落戶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3.學生監護人有唯一房產,但與戶籍、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4.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異地安置但未取得房產證的,按安置地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拆遷安置協議,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5.學生監護人購買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產證(不動產權證)的,可以在房產所在地報名,在報名時須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契稅完稅證明等材料,接受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6.學生父母離異的,按撫養權歸屬方的房產所在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7.學生獨立擁有或與監護人共有房產的參照上述相關規定執行。
8.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房產,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房產可作為就近入學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房產原則上不作為就近入學依據。
(二)學生法定監護人無房產的
1.學生戶籍隨父(母)戶籍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在一起且從未遷移過,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的房產內實際常住,學生父母雙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所在房產的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2.學生監護人原房產已拆遷,貨幣補償、確未購房的,按學生家庭的戶籍所在地施教區,憑拆遷協議和無房產證明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況
學生的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地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產所在施教區,憑房產證確定入學的公辦初中。
公辦初中初一年級招生,施教區內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學不受此限制。
公辦初中優先安排施教區內學生及其監護人戶籍、房產證與實際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學。對于監護人有房產、無同址戶籍和有戶籍、無房產,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況,如有空余學位能夠滿足的,施教區學校予以安排入學;學位不足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學位空缺的學校。
四、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自愿選擇民辦初中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施教區的公辦初中。施教區公辦初中因學額限制無法全部接收的,優先安排證件齊全、有市區社保繳納證明、工作和居住時間長的隨遷子女入學,其余由教育行政部門在區域內學校統籌安排。
五、引進高層次人才及相關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對入選市“雙創計劃”及以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適齡子女意向在市區初中入學的,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 號) 相關規定執行。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適齡子女等優撫對象,按照相關要求落實政策。
六、有關學校招生說明
(一)從2021級初一新生起,根據個人志愿且按照規范程序錄取后主動放棄的和在初始注冊學籍學校就讀不滿三年的,中考時不享受指標生待遇。
(二)徐州市第四中學和科技中學施教區內的小學畢業生也可以選擇到徐州市第八中學報名。三校之間不得兼報。
(三)徐州市第三十四中學招收中石油管道二公司職工的學齡兒童,須核驗家長的社保繳納材料。另外,在東到解放南路、北京北路,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金山南路,北到金山東路的范圍內,通過自主報名、電腦派位方式招收200名新生。
(四)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學施教區內的小學畢業生也可以選擇到徐州市第四中學報名。兩校之間不得兼報。
(五)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學招收中石化管道儲運公司和江蘇師大職工的學齡兒童,須核驗家長的社保繳納材料。另外,在東到迎賓大道,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北京路,北到三環南路的范圍內和居住在銅山新區持有市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中通過自主報名、電腦派位方式招收120名新生。
(六)東到漢源大道、南到昆侖大道、西北到黃河故道范圍內,有新城區住房和同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子女,2024年可申請到新元中學或鏡泊路學校初中部入學。
(七)各民辦初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在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范圍內進行招生,招生信息和招生簡章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方可發布。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辦、民辦初中必須落實省教育廳“十個嚴禁”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時間、范圍、招生計劃和程序招生,堅決執行免試入學規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規的入學證明材料,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各學校要實行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快慢班。
(二)各學校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不得違規宣傳,更不得違規炒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官網官微、宣傳櫥窗等向社會及學生家長公布招生信息、咨詢電話和招生范圍,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積極做好新生報名工作,對學生家長提出的問題要耐心解釋,切實維護教育形象。要做好輿情與風險防控,編制招生工作預案,扎實做好維護穩定、輿情引導等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如實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不得在學生錄取前收取任何費用。
(四)各學校要通過“陽光招生平臺”實施線上報名、材料審核,主動接受省級平臺監管?!瓣柟庹猩脚_”自動關聯比對戶籍、房產證明、無房證明、出生證明、居住證、社保等報名信息,減少紙質材料,切實方便家長。同時,各學校開設“綠色通道”,幫助家長到校現場報名。學校要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終身不變”要求,所有學校要做好學籍注冊和管理,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堅決杜絕借讀現象,不得擅自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手續。對非電腦派位初中,多子女家庭有“長幼隨學”需求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轉學申請。
(五)市教育局將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機制,嚴肅查處違規招生行為。市教育局招生報名工作咨詢、舉報電話:83711070(基教處)、83724931(督導處)、83723007(監審處)、83715579(高宣處)。各區教育(教體)局也要相應設立咨詢、舉報電話,加強對所屬初中招生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初中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附件: 1.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初中施教區范圍
2.2024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1
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初中施教區范圍
1.徐州市第四中學:東到故黃河,南到淮海東路、溢洪道,西到中山北路、彭城路、步行街、云東二道街,北到故黃河。
2.徐州市第八中學:東到彭城路、步行街、云東二道街,南到溢洪道,西到中山南路、湖東路,北到淮海東路。
3.徐州市第十中學(徐州市第三中學實驗學校):東到津浦鐵路、壩子街,南到隴海鐵路、閘口東街,西到煤港路、中山北路,北到二環北路、煤港路。
4.徐州市第十三中學:東到中山路、湖東路、金山南路,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蘇堤北路、礦山東路、煤建路、紡織東路、湖中路,北到故黃河、天山綠洲南墻、淮海西路、明珠路。
5.徐州市王杰中學:東到云龍區區界、東三環路、假山南北路,南到故黃河、東豐路、黃山小區A、B區和城建家園南墻、黃山大道延長段,西到津浦鐵路,北到響山路、云龍區區界。
6.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學(徐州市第一中學實驗學校):東到馬場湖西路、中山北路,南到故黃河、天山綠洲南墻、淮海西路,西到三環西路、二環西路,北到九里山。
7.徐州市科技中學:東到故黃河,南到泉山區區界,西到湖東路、金山南路,北到溢洪道;居住在銅山新區持市區戶口的小學畢業生。
8.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學:東到二環西路、蘇堤北路、煤建路、紡織東路、湖中路,南到明珠路、湖北路、珠山西路、泉山區區界,西到三環西路、泉山區區界,北到礦山路、徐蕭公路。
9.徐州市西苑中學:東到二環西路,南到礦山路,西到三環西路,北到故黃河。
10.徐州市第三十二中學:東到大慶路、下淀南路、下淀北路、鐵路29宿舍東墻,南到下淀路、白云路、津浦東路,西到津浦鐵路西線路,北到鐵路29宿舍北墻。
11.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東到津浦鐵路,南到建國東路、故黃河,西到壩子街、故黃河、中山北路,北到閘口東街、隴海鐵路。
12.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學:東到津浦鐵路,南到故黃河,西到故黃河,北到建國東路。
13.徐州市東苑中學:東到慶豐路,南到隴海鐵路,西到三環東路,北到和平大道。
14.徐州市新元中學:東到云龍區區界,南到太行路,西到漢源大道,北到故黃河。
附件2
2024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安排 |
6月21日 | 召開市區小學、初中報名工作培訓會。 |
6月22-23日 | 各小學召開家長會,宣傳初中招生政策,指導線上報名操作方法。 |
6月25日 | 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報名;徐州市34、36中學初中部電腦派位報名(家長至初中學?,F場報名,意向捆綁派位的雙胞胎或多胞胎須現場申請)。 |
6月26日 | 擷秀初中公示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報名名單;徐州市34、36中學初中部公示電腦派位報名名單。 |
6月27日 | 下午3點,擷秀初中面向新城區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34、36中學初中部電腦派位招生,公布錄取名單。 |
6月28日 | 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上報并公示本校小升初直升學生錄取名單, 28日下午市教育局公布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對外招生計劃數。 |
6月28-30日 | 各小學組織家長線上報名。 |
6月29日 | 非市區小學畢業生到相關初中現場報名(審核材料、線上報名及確認)。 |
6月30日 | 各小學、初中分別公示報名信息。 |
7月1日 | 市(區)教育局檢查報名信息。 |
7月2日 | 各小學、初中組織家長完成報名的簽字確認工作,并提交確認信息。 |
7月4日 | 上午,市教育局公布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名單(電腦派位招生民辦初中名單)、各校電腦派位人數。下午,意向捆綁派位的雙胞胎或多胞胎須攜帶相關材料到實施電腦派位的報名學?,F場申請;相關學校公示參加電腦派位學生名單。 |
7月3日 | 公辦初中線上審核報名資格信息。 |
7月4-5日 | 公辦初中現場審核報名資格材料。 |
7月6日 | 下午3點,超過報名計劃的民辦初中電腦派位招生,公布派位錄取名單;其余民辦、公辦初中公布第一階段錄取名單。 |
7月7日 | 市(區)教育局檢查錄取信息。 |
7月8日 | 未被第一階段電腦派位學校錄取的學生,回施教區公辦初中現場報名、接受資格審核。 |
7月10日 | 相關學校公布補錄名單。 |
7月11-12日 | 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特殊情況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