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qū)2021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一招生二次補錄報名公告
坪山區(qū)教育局好師來整理
坪山區(qū)2021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初一招生第一階段錄取工作已結束,部分公辦學校仍有空余學位,現面向全區(qū)范圍進行二次補錄。《坪山區(qū)2021年秋季公辦學校小一、初一招生二次補錄計劃表》可在二次補錄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請符合申請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家長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

一、申請條件
二次補錄報名僅限2021年已在我區(qū)小一、初一招生系統報名申請公辦學校,且各項資料最終審核結果(各職能部門審核)通過而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錄取辦法
錄取仍采取“先類型后積分、不同類型不比較積分”的辦法,按照類型、積分排序從高至低錄取,直至二次補錄計劃名額錄滿為止。
三、申請方式及相關安排
1.申請方式:今年已報名且各項資料最終審核結果(各職能部門審核)通過而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可登錄坪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或通過“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公辦小一報名”或“公辦初一報名”,憑第一次報名時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調整報名志愿(僅限《坪山區(qū)2021年秋季公辦學校小一、初一招生二次補錄計劃表》中的學校)。
2.申請時間: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8:00。
3.公布錄取名單:8月2日公布錄取名單。
四、咨詢方式
家長如有疑問,可咨詢相關學校或撥打坪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招生熱線:0755-89353010、0755-2847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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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區(qū)光明中學:光明社區(qū)、東周社區(qū)、翠湖社區(qū)、碧眼社區(qū)、逕口社區(qū)、新羌社區(qū)、圳美社區(qū);深圳市光明區(qū)華夏中學:東周社區(qū)、光明社區(qū)、翠湖社區(qū)、樓村社區(qū)
類別分: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jiān)護人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分類辦法及對應分值見《鹽田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以下簡稱《積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標準具體見《積分表》。
1.“住宅類商品房”系指房產用途為“住宅”或“商住兩用”,有合法產權證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
①申請兒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項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②連續(xù)居住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時間中斷超過 1 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時間開始計算。 社保累計加分,計算的截止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間中斷的不受影響。
我區(qū)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戶籍兒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 4.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 年、連續(xù)
新區(qū)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兒童;
2021年坪山區(qū)繼續(xù)實行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招生統一管理、統一平臺、同步招生。 小一年級學位申請從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網上報名。
小一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2015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其父母在鹽田區(qū)居住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 (一)深圳市戶籍兒童; (二)享受市、區(qū)政府相關優(yōu)惠政策人員子女
如果你對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務窗口遞交《羅湖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申訴表》尋求解釋和幫助(申訴表可到各學校招生部門和教育局索取或登錄“羅湖教育應用網”,點擊“學位申請”欄目下載)。
羅湖區(qū)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家長將申請學位所需的證明材料拍照上傳至申請系統,學校在申請系統對材料進行初審。家長無需到學校提交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