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專業招生省際聯考工作
安徽省教育考試院好師來整理
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專業(以下簡稱戲曲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戲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際,戲曲類專業招生考試采取省際聯考的形式舉行。經普通高校戲曲類專業招生省際聯考工作協調小組商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2024年,戲曲類本科專業招生高校有:中國戲曲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山東藝術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遼寧大學、蘭州文理學院、沈陽師范大學、內蒙古藝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河南大學河南戲劇藝術學院等(排名不分先后)。
二、招生簡章
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謹規范制定本校戲曲類專業招生簡章,內容包括高校基本信息(全稱、層次、辦學類型等)、年度招生計劃及學費標準、錄取規則(含同等分數考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公示辦法、咨詢聯系方式等。招生簡章經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通過后,適時向社會公布。
三、考生報名
1.報名條件。符合生源所在省(區、市)2024年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戲曲藝術基礎者均可報名。
2.文化考試報名。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辦法與普通類考生相同。
3.專業考試報名。按生源所在省(區、市)要求選擇“戲曲類”專業完成高考報名并繳納高考報名費后,根據所報考專業(劇種),按相應組考高校要求完成戲曲類省際聯考的專業考試報名并繳納專業考試報名費。
4.根據戲曲類專業招生院校招收劇種情況,相關專業(劇種)考試考點如下。
中國戲曲學院:戲曲導演,戲曲作曲,戲曲表演(京劇、昆曲、豫劇、蒲劇),戲曲音樂(京劇、昆曲、豫劇、蒲劇)。
浙江音樂學院:戲曲表演(越劇)、戲曲音樂(越劇)。
吉林藝術學院:戲曲表演(吉劇)、戲曲音樂(吉劇)。
遼寧大學:戲曲表演(東北地方戲)。
蘭州文理學院:戲曲表演(秦腔、隴劇)、戲曲音樂(秦腔、隴劇)。
內蒙古藝術學院:戲曲表演(二人臺表演)。
四、招生計劃
參與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不編制分省計劃。各專業(劇種)詳細招生計劃見相關招生高校招生簡章。
五、專業考試
戲曲類專業考試由組考高校牽頭,會同相關招生高校共同組織實施,考試成績作為戲曲類專業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戲曲類專業實行省際聯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組織其他考試。未參加省際聯考的考生,不能參加戲曲類專業招生錄取。
(一)專業范圍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包括音樂表演(戲曲音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表演(戲曲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等。允許考生兼考不同專業或劇種方向。
(二)考試時間
2024年省際聯考時間原則上安排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之間,各專業(劇種)具體考試時間以組考高校公布為準。請考生注意相關信息發布,并按照要求完成戲曲類專業考試。
(三)考試要求
各專業(劇種)的科目和分值、內容和形式、考試要求、考查范圍等具體信息詳見戲曲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際聯考科類對應關系表和戲曲類本科專業考試說明(見附件)。各專業(劇種)考試指南詳見各組考高校招生公告。
(四)成績發布與復核
組考高校負責發布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各專業(劇種)合格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專業(劇種)年度本科計劃數的4倍。成績查詢方式詳見組考高校通知。
聯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向組考高校提出申請,組考高校按程序進行復核后及時反饋。成績復核內容包括:考生試卷或考試信息是否與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評、漏統(登),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不提供考生查卷(視頻)服務。
六、志愿填報
參加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的考生應根據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高校戲曲類專業志愿。
七、錄取辦法
戲曲類專業錄取原則為: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規定要求的基礎上,依據考生省際聯考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八、違規處理
在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認定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高職(專科)相關戲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可參照執行,具體辦法由各省(區、市)制訂。
附件:
1.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際聯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
2.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專業省際聯考考試說明
附件1
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際聯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
附件2
普通高等學校戲曲類本科專業省際聯考考試說明
I音樂表演(戲曲音樂)
音樂表演(戲曲音樂)省際聯考分京昆劇器樂、地方劇種器樂兩個方向。
一、考試科目和分值
(一)京昆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器樂演奏、不同聲腔板式唱段演奏、簡譜視唱、簡譜視奏、樂理五個科目。
五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器樂演奏120分、不同聲腔板式唱段演奏60分、簡譜視唱40分、簡譜視奏40分、樂理40分。
(二)地方劇種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地方劇種器樂演奏、簡譜視唱、簡譜視奏、樂理四個科目。
四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器樂演奏180分、簡譜視唱40分、簡譜視奏40分、樂理40分。
二、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京昆器樂方向
1.器樂演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器樂演奏和伴奏能力,以及對京昆唱腔、曲牌的理解和表達能力等。
考試形式與要求:
器樂演奏包括京昆器樂文場專業演奏、器樂武場打擊樂專業演奏,考試形式為面試。
器樂文場專業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等需單獨演奏西皮、二黃或反二黃唱段共2段,行當及板式不限,不可演奏曲牌或獨奏曲,不可與其他任何樂器合奏。月琴和三弦除演奏本專業以外還需演奏笛子和嗩吶兩種樂器。文場器樂考試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
器樂武場打擊樂專業包括板鼓、大鑼、鐃鈸、小鑼。板鼓專業需獨立完成唱段演奏;大鑼、鐃鈸、小鑼需與板鼓專業演奏鑼鼓合奏。武場器樂考試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
昆曲笛子自選兩首曲目演奏(至少一首須為昆曲),昆曲板鼓須演奏鑼鼓組合;自選一段唱段、一首曲牌演奏。昆曲器樂考試總時長不超過10分鐘。
2.不同聲腔板式唱段演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掌握京昆不同聲腔、板式的伴奏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考生現場抽取唱段演奏,如遇與器樂演奏科目中自選部分內容相同,需重新抽取試題演奏。昆曲板鼓和京劇板鼓、大鑼、鐃鈸、小鑼抽取嗩吶曲牌演奏。昆曲笛子抽取器樂曲牌演奏。
3.簡譜視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讀譜能力,以及音準、速度、節奏、力度、表情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面試。考生現場抽取試題,一次性視唱。
4.簡譜視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視奏能力,演奏的音準、節奏以及對不同旋律技法的現場表現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考生現場抽取試題,一次性演奏。打擊樂采用鑼鼓經譜視奏。
5.樂理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
考試形式與要求:筆試。考試時長為90分鐘。
(二)地方劇種器樂方向
1.器樂演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器樂演奏和伴奏能力,以及對本劇種唱腔、曲牌的理解和表達能力等。
考試形式與要求:
器樂演奏包括地方劇種文場主奏樂器專業、文場伴奏樂器專業和武場打擊樂專業。
文場主奏樂器專業根據報考的劇種確定樂器種類。考生自選一段樂曲、曲牌或技術片段進行演奏,時長不超過8分鐘,不得帶伴奏。唱腔演奏一首本劇種唱腔的伴奏,時長不超過10分鐘。
文場伴奏樂器專業根據報考的劇種確定樂器種類。考生自選一段樂曲或技術片段進行演奏,時長不超過8分鐘,不得帶伴奏。并需演奏本劇種唱腔、曲牌各1段,每段時長不超過5分鐘。
武場打擊樂專業為板鼓等主奏樂器。由考生自選一段樂曲、曲牌或技術片段演奏,時長不超過8分鐘,不得帶伴奏。與打擊樂器(大鑼、鐃鈸、小鑼等)共同演奏1段本劇種鑼鼓合奏,時長不超過8分鐘。
2.簡譜視唱
考試相關要求同京昆器樂簡譜視唱科目。
3.簡譜視奏
考試相關要求同京昆器樂簡譜視奏科目。
4.樂理
考試相關要求同京昆器樂樂理科目。
三、考查范圍
1.器樂演奏的曲目自定。
2.樂理以李重光編寫的《音樂理論基礎》為主要參考依據。
II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
一、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唱腔寫作與音樂寫作、器樂演奏、戲曲唱腔演唱、樂理、聽寫、五線譜視唱六個科目。
六科總分為300分,其中唱腔寫作與音樂寫作160分(唱腔寫作100分,音樂寫作60分)、器樂演奏40分、戲曲唱腔演唱30分、樂理40分、聽寫20分、五線譜視唱10分。
二、考試內容和形式
1.唱腔寫作與音樂寫作
考試目的:
唱腔寫作主要考查考生對該劇種唱腔基本規律的熟悉和掌握情況,對給出的唱詞在文學理解、曲體結構布局、腔詞關系、四聲調值的把握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音樂寫作主要考查考生對給出的“音樂動機”的理解、作曲技術的運用,對其旋律、節奏、速度、表情、調式調性等手段的對比、曲式結構布局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考試形式與要求:筆試。考試時長為240分鐘。唱腔寫作根據唱詞創作一段戲曲唱腔;音樂寫作根據給出的“音樂動機”,創作一首器樂曲。
2.器樂演奏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樂器演奏的綜合水平以及對音樂的理解和表現、表達能力等。
考試形式與要求:面試。考生自選一段戲曲唱段(曲牌)或一首器樂曲,樂器不限;演奏時長不超過6分鐘,不得帶伴奏。
3.戲曲唱腔演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戲曲唱腔演唱特點和韻味的把握情況。
考試形式與要求:面試。考生自選一首所報考劇種的唱段清唱,行當不限;演唱時長不超過3分鐘,不得帶伴奏。
4.樂理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音樂基本理論知識、和聲基礎的掌握情況和基本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筆試。時長為90分鐘。
5.聽寫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音高、音程、和弦、調式、旋律、節奏等方面的聽辨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筆試。五線譜記譜,時長為45分鐘。
6.五線譜視唱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讀譜能力,以及音準、速度、節奏、力度、表情等方面的把握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面試。考生現場抽取試題,一次性視唱。
三、考查范圍
1.唱腔寫作,板腔體劇種(如京劇、豫劇、河北梆子等)的考查內容從該劇種主要聲腔的基本板式中選定,曲牌體劇種(如昆曲等)的考查內容從該劇種常用曲牌中選定;音樂寫作以給出的“音樂動機”進行寫作;器樂演奏、戲曲唱腔演唱的曲目自定。
2.樂理以李重光編寫的《音樂理論基礎》及伊˙斯波索賓等著《和聲學教程》前十六章為主要參考依據。
III表演(戲曲表演)
表演(戲曲表演)省際聯考分京昆表演、地方劇種表演、戲曲舞臺監督、戲曲形體四個方向。
一、考試科目和分值
(一)京昆表演方向
考試包括京劇、昆曲表演方向的表演基礎、劇目片段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300分,其中表演基礎150分、劇目片段150分。
(二)地方劇種表演方向
考試包括地方劇種表演方向的表演基礎、劇目片段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300分,其中表演基礎150分、劇目片段150分。
(三)戲曲舞臺監督方向
考試包括表演基礎、劇目片段、戲曲基礎理論三個科目。
三科總分300分,其中表演基礎100分、劇目片段100分、戲曲基礎理論100分。
(四)戲曲形體方向
考試包括基本功與毯子功、把子功與身段功兩個科目。
兩科總分300分,其中基本功與毯子功150分、把子功與身段功150分。
二、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京昆表演方向
1.表演基礎
包括唱念功、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
(1)唱念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京劇、昆曲考生對本行當常見的唱腔、念白等掌握程度,通過唱念考查考生的嗓音、音準、節奏、唱腔等方面能力及藝術表現力。
考試要求:展示京劇、昆曲的引子、定場詩、念白、唱段等,要求具有劇種行當特色。時長不超過3分鐘。
(2)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腿功、腰功、把子、身段及跟頭技巧等基本素質。
考試內容:
①生、凈、丑角
基本功:正腿、十字腿、旁腿、蹁腿;左右朝天蹬;原地矮翻身;原地左右拔飛腳;原地下叉;上步串飛腳、飛腳蹁腿旋子;掃堂旋子、圈旋子及其它基礎測試。
毯子功:小翻、前撲、出場、軟硬毯子功等長短跟頭技巧測試。
把子功:小快槍、大快槍、單刀槍、大刀槍及各種器械下場花等把子功測試。
身段功:起霸、趟馬、走邊及身段功組合。
②旦角
基本功:正腿、十字腿、旁腿、蹁腿;原地矮翻身;站翻身;串翻身、原地下叉、圈絞柱;跳屁股坐子接臥云(臥魚);涮腰及其它基礎測試。
毯子功:下腰、前橋、后橋、蠻子、云里前橋、軟硬毯子功等技巧測試。
把子功:武旦可展示出手功,其他與生、凈、丑角考試內容相同。
身段功:與生、凈、丑角考試內容相同。
2.劇目片段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本行當劇目中的唱念做打水平、表演技巧、人物把握、藝術表現力等綜合素質。
考試要求:展示京劇或昆曲劇目片段,可采用伴奏帶或現場伴奏方式(鼓、琴、笛),時長5—10分鐘。
(二)地方劇種表演方向
1.表演基礎
包括唱念功、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
(1)唱念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地方劇種考生對本劇種、本行當常見的唱腔、念白等掌握程度和嗓音條件,以及音準、節奏、唱腔等方面能力及藝術表現力。
考試要求:展示地方劇種的唱腔、念白等,要求具有劇種、行當藝術特色。時長不超過3分鐘。
(2)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等基本素質,以及地方劇種特色技巧展示(僅供參考)。
考試內容:與京昆表演方向表演基礎的基本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功部分相同,具備地方劇種特色技巧能力的考生可展示相關技巧。
2.劇目片段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劇種、本行當劇目中的唱念做打水平、特色表演技巧、人物塑造、藝術表現力等綜合素質。
考試要求:展示地方劇種劇目片段,可采用伴奏帶或現場伴奏方式,時長5—10分鐘。
(三)戲曲舞臺監督方向
1.表演基礎
考試相關要求同京昆表演方向表演基礎。
2.劇目片段
考試相關要求同京昆表演方向劇目片段。
3.戲曲基礎理論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戲曲劇目人物裝扮、人物分析、舞臺調度、唱腔板式、鑼經運用等基本常識。
考試要求:
觀看戲曲劇目視頻一部(大戲片段或折子戲);根據劇目內容撰寫不少于600字分析文章;要求文理通順,基本了解本行當劇目舞臺調度、人物理解、服裝道具等相關理論知識;考試時長150分鐘。
(四)戲曲形體方向
1.基本功與毯子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戲曲形體考生對戲曲基本功、毯子功和各項軟、硬毯子功等特殊技巧的掌握程度。
考試內容:
男生:踢腿、搬腿、控腿;蹲翻身、站翻身、串翻身;飛腳、掃堂、旋子;蠻子、小翻、前撲、出場、撲虎、搶背等各類軟、硬毯子功技巧。
女生:踢腿、搬腿、控腿;蹲翻身、站翻身、串翻身;涮腰、平轉、跳屁股坐子接臥云(臥魚);下腰、前橋、后橋、蠻子、挺身、撲虎、搶背等各類軟、硬毯子功技巧。
2.把子功與身段功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把子功、身段功等綜合素質。
考試內容:把子功主要包括刀、槍、棍、劍類把子、下場花等(任選二種)。身段功主要包括走邊、趟馬、起霸、扇子、水袖等常用身段組合。
3.特殊技巧展示(僅供參考)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掌握特殊技巧(絕活)的情況。
考試內容:主要包括高難度跟頭技巧、高難度出手技巧等。
IV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
一、考試科目和分值
考試包括戲曲表演片段或才藝展示、戲曲劇目分析、命題編講故事、命題單人小品四個科目。
四科總分為300分,其中戲曲表演片段或才藝展示150分、戲曲劇目分析50分、命題編講故事50分、命題單人小品50分。
二、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戲曲表演片段或才藝展示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本專業表演基礎(技巧)和藝術表現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
1.考生可選取戲曲、舞蹈、音樂、話劇臺詞、朗誦、武術、曲藝等作為展示手段;
2.考試時長不超過5分鐘。
(二)戲曲劇目分析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對戲曲作品的理解能力、鑒賞能力、理論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
1.觀看戲曲劇目視頻一部(大戲片段或折子戲);
2.根據劇目內容撰寫不少于800字分析文章;
3.考試時長150分鐘。
(三)命題編講故事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藝術想象力、創造力、表現力、理解力和語言表達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
1.現場抽取考題(二選一);
2.閉卷,單獨構思(備考10—15分鐘);
3.現場講述,時長不超過5分鐘。
(四)命題單人小品
考試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行動性形象思維能力和舞臺綜合表現能力。
考試形式與要求:
1.現場抽取考題(二選一);
2.閉卷,單獨構思(備考10—15分鐘);
3.單人表演,時長不超過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