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報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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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工作規定,經省內院校協商決定,2022年繼續由河北地質大學具體組織實施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以下簡稱校際聯考)工作。校際聯考堅持聯合、共享、高效的原則,由承辦院校牽頭、其它院校參與的一種考試形式,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適用于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一、報考條件
符合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按照《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須知》要求參加高考報名,取得高考報名資格的藝術類考生。
二、專業測試報名、繳費
(一) 報名及繳費時間: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6:30時-21:30時);
(二)報名及繳費方式:考生登錄河北地質大學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xxw.hgu.edu.cn/)(下同)“2022年藝術報名考試管理系統”按照提示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繳費。
請考生務必注意: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測試;繳費后未在規定時間參加專業測試,不予退費;繳費成功后請保留截圖做為繳費依據。
三、專業測試
(一)預約專業測試、下載《準考證》時間
2021年12月17日8:00時至2021年12月18日17:00時,已繳費考生可登錄河北地質大學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網“2022年藝術報名考試管理系統”預約專業測試時間并下載打印《準考證》。
注意:專業測試時間一經提交無法變更,請各位考生謹慎選擇。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測試時間:自2021年12月21日開始。考生參加測試的具體安排詳見《準考證》。
2.測試地點:河北地質大學校本部教二樓(石家莊市裕華區建華南大街與槐安東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東),請考生務必從學校建華大街門進入。
(三)專業測試科目和分值
詳見《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考試說明》(見附件)。各科目成績分別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專業測試總成績為各科目成績之和。
(四)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需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2.自備文學稿件不得使用伴音;
3.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統一指揮,抽簽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備考區,否則視為自愿放棄測試資格;
4.嚴禁考生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和相關電子產品進入考場,違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
5.考生在測試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遵守考點疫情防控措施。
四、疫情防控考生須知
(一)考生提前做好日常防護
考生要注意科學防疫,自公告之日起,無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會,合理飲食。不接觸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等人群。
(二)考生進入考點、考場須出示證明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入場需要出示《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和本人簽字的《考生健康自我承諾書》(附件2),不符合考試要求不得入場考試。
2.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治愈未超過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須經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等進行專業評估,綜合研判是否可以參加考試。
(三)考生進入考點、考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考試當日考生應根據考點要求提前到達考點,按考點安排驗證入場。所有考生每次進入考點,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體溫低于37.3℃。考生通過檢測通道時,應保持人員間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體溫測量及入場安檢。
2.考試期間監考人員進行身份核查時,考生須取下口罩主動配合檢查。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應及時向監考人員報告,經現場醫療衛生專業人員評估后,綜合研判是否具備參加考試條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進行處置。
3.考生進入考點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離,不扎堆、不駐留,有序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按考點要求有序離場。
(四)其它說明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及有關政策要求,如上述內容發生變化將另行公告。
五、公布合格分數線、成績
(一)合格分數線和專業測試成績公布時間
2022年1月15日前公布合格分數線和專業測試成績,屆時考生可以通過河北地質大學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網“2022年藝術報名考試管理系統”查詢本人成績,不再寄發紙質合格證。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合格分數線按照不超過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的3倍,結合專業特點和要求確定。
(二)專業測試成績使用說明
1.根據河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工作規定,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涉及的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播音與主持專業等),省內院校必須使用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教育部另有規定的除外);歡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際聯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2.2022年省外院校相關專業招生使用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校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的院校,最終以院校招生章程和河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具體情況考生可查看院校招生章程或直接咨詢學校,由相關院校負責解釋。
3.考生報考直接使用校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的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規定的省內高校相關專業,無需考生校際聯考成績合格。
六、監督機制
(一)我校嚴格依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公布成績和公示合格名單,自覺接受紀委監察部門的監督,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紀檢監察處:電話號碼:0311-87208012,郵箱:hbdzdxjjw@sina.com;
招生辦公室:電話號碼:0311-87207400,郵箱:hddzsb730@hgu.edu.cn。
(二)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要求進行報名和參加專業測試。
(三)對于違規考生和工作人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條款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有關報名、考試、成績發布等重要信息將通過“河北地質大學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網”發布,請考生及時登錄查看。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當次成績有異議,須在系統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出復核申請(詳見“查詢成績”頁面說明),逾期不再受理。
(二)有關高校的招生計劃、報考條件、招生辦法與錄取原則以其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為準。
(三)本公告內容,如與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政策有相悖之處,以教育部和河北省相關政策為準。
(四)未盡事宜后續通知。
八、聯系方式
(一)河北地質大學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網(https://zsxxw.hgu.edu.cn/)
(二)河北地質大學咨詢電話:0311-87207400,開通時間:2021年12月3日-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