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2023年小升初申請學位招生辦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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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鹽田區外國語學校招生辦法
鹽田區外國語學校的申請人分為三類:Ⅰ類為梅沙片區生源;Ⅱ類為鹽田區非梅沙片區生源;Ⅲ類為鹽田區外國語小學、東和分校直升生源,Ⅲ類生源同時享有住房所在學區積分排位的錄取資格。鹽田區外國語學校2026年之前(不含2026年)繼續接收Ⅲ類生源直升,剩余學位招生辦法如下:
1.Ⅰ類:占剩余學位的30%,面向梅沙片區生源招生,積分排位,錄滿為止。直升計劃若未用滿,優先用于安排符合鹽田外國語學校I類的申請人。
2.Ⅱ類:占剩余學位的70%,面向全區招生,積分排位,錄滿為止。
(二)初一總招生辦法
1.志愿填報要求:大學區學校申請人須填報2個志愿,非大學區學校申請人填報1個志愿。鹽田區外國語學校I類和其他公辦初中學校的學位申請人,其住房地址必須在對應志愿學校的學區內。
2.錄取原則:依據志愿,積分高者優先。
大學區招錄辦法
1.初中大學區共有2個:田東中學—深圳市高級中學鹽田學校初中部大學區,代號“中學大學區1”;鹽田區實驗中學—山海學校項目初中部—云海學校初中部大學區,代號“中學大學區2”。
2.大學區內各校70%的計劃按志愿優先、積分排位的方式招錄,30%的計劃隨機派位。若積分排位方式未報滿,多余計劃納入隨機派位。
3.大學區申請人兩個志愿必須選填大學區學校。(若未被鹽田區外國語學校II類錄取,需于6月13日17:00系統關閉前,改回自己大學區的學校志愿,住房資料需同步)
4.鹽田區外國語學校III類直升生源,可參加住房所在學區的積分排位,不影響直升資格。
5.具備“中學大學區2”學位資格的申請人,若被鹽田區外國語學校II類錄取,“中學大學區2”重新開放招錄時,可聯系區教育局,放棄鹽田區外國語學校II類錄取資格,回“中學大學區2”參加積分排位。
6.“中學大學區2”為今年新增大學區,家長志愿選擇存在預判的不確定性,區教育局保留對上述招錄辦法的解釋權以及相應的分流調配權。